元氣壽司無罪 官:女食客未有道出全部事實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12/02 17:35

最後更新: 2016/12/02 21: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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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代表吳陽杰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去年投訴美心集團旗下食肆30次的女食客,去年9月於九龍灣淘大花園的元氣壽司分店光顧時,投訴一件三文魚壽司含有黑色塑膠屑。案件經審訊後,元氣壽司(香港)有限公司被裁定「食物的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者不符(檢控售賣人)」的傳票控罪不成立,裁判官指女食客多次投訴被告公司,是職業投訴者,而且認為她有關案發當天的供詞,未有道出全部事實,故裁定罪名不成立,並批准辯方的訟費申請。

裁判官今裁決指,女食客王少琼作供時有迴避,在盤問初期否認曾投訴被告公司,雖然其後她承認曾多次投訴,但她稱「你有記錄,我就認」,認為其態度迴避。而王承認於案發前一天亦曾光顧元氣,並解釋因香港的平價壽司店不多,裁判官指其解釋牽強,被告一方面投訴公司,卻又鍥而不捨地光顧,做法十分奇怪。

王指當天她投訴涉案三文魚壽司前,已就豉油碟、帆立貝壽司及茶杯不潔而作出投訴。裁判官認為以王注重細節的性格,應於夾起三文魚刺身時便發現有膠屑,並非如她稱吃掉刺身後才發現飯團上有膠屑。另外,裁判官又指王懷疑豉油碟上的毛髮是自己掉下,為何未想過涉案壽司的情況一樣。

王早前供稱,去年9月23日於涉案分店進食一件三文魚壽司時,發現刺身和飯團之間有一條疑似是毛髮的異物,並將壽司將在外賣盒給食環署化驗。辯方指王去年曾30次投訴美心集團旗下食肆,包括餅店櫥窗的蛋糕忌廉不夠平滑,餅店職員的說話技巧欠佳等,質疑其證供的可信性,以及異物是否出現在壽司內。